关于2016年4月23、24日课程重考相关事宜的通知
各学习中心、各位学生:大家好!
为组织好本次重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学生重考申请、转考申请和学习中心“考场信息设置”的时间为:3月26日—3月31日,请各学习中心学生和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操作,逾期系统平台自动关闭。
2、欲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,如果专业学位课程未达到80分者,可申请重考。
申请步骤:①学生平台--重考申请--选择重考课程--提交 ②学习中心管理平台确认。
3、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,无需申请重考直接参加本次补考。
4、考场安排查询时间:4月2日。网址链接